第(3/3)页 可就在她用钥匙打开张曼迪的保险柜时,发现了这女人手里有两千五百万的现金。 跟钱放在一起的,还有一本账簿。那是一本公司私设的黑账,上面记载了名扬集团的高层利用内幕消息垄断市场股价牟取暴利等一系列经济犯罪的证据,甚至还有一些涉案人员的交易往来信息。 于是姚瑶先拿走了钱,再用一个dv将这个账簿里的内容全扫描了进去,保留在一卷小小的录影带里。然后将原件销毁了。” 听到这我也忍不住了:“今天听姚瑶说起这卷录像带是她弄出来的时候我也很震惊,可是接下来的事她就不肯说了。 一直吵着头疼,半昏半睡地看着很虚弱,然后警察就把我们弄出来了。 可是我很想知道那录像带为什么会在雷海诺的手上? 里面的内容,真的是名扬的黑账么?”我看看沈钦君,又看看韩千洛:“你们是不是都觉得,杀害张曼迪灭口的人就是沈老先生,那两千五百万兴许就是张曼迪掌握证据以后的敲诈的封口费。 那……杀害黎安娜的呢?” “这些事我们慢慢再说。现在最主要的是姚瑶已经承认了张曼迪的尸体被移动过,那我妈妈杀人的事就有转圜余地。”沈钦君的确不关心其他的,我想想也明白——他这是为了救林萍,宁愿选择亲手把名扬的丑闻给推上去。 在母亲和爷爷之间,他选得挺干脆的。 我说那倒也是:“既然我们已经有了姚瑶的口供,都用录音笔录下来,那就不用怕她了。” 然而俞成瑾告诉我,姚瑶可以在法庭上翻供的。 更何况,现在林萍面临的问题不止张曼迪这个事。按刑法规定,假使真的是林萍不小心误杀人,这情况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再加上一条故意杀人未遂—— 我的大脑稍微短路了一下:“谋杀未遂?” “姚瑶啊。” “如果我们不答应姚瑶的条件,她当庭翻供不说,还极有可能鱼死网破地把林萍意图弄死她的事讲出来,那林萍这个数罪并罚可就重了。” 俞成瑾解释了一下:“至少要十三年以上。” 林萍已经六十岁了,还有几个十三年? 我知道沈钦君是想要妥协的,只要林萍愿意把自己分尸藏尸的罪全都给担下来,不拉姚瑶下水,那姚瑶就愿意把自己被害的事作罢并同意证明张曼迪的死亡现场有第四人出现的可能性。 所以现在的矛盾就是——如果林萍只是故意伤害,外加一条分尸藏尸妨害司法的罪名,也不过就是判个三五载的事。 但要是再扯上姚瑶的车祸——那可就被动了。 太讨厌了,为什么转了一圈还是被这个女人掐了喉咙?我愤愤地想。 “抱歉,我去阳台吸烟。”这时我看到沈钦君起身走了,心知这里面没有谁比他身为儿子孙子得更矛盾了。 我弱弱地看了韩千洛一眼,问:“我还有件事不明白。”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