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暴君的两眼直冒光,他反正是从没上过学。 “当,当然上过了…… 小学四年初中五年全毕业了。 要不是老子钱不够,早就是个大学生了。” 这话纯属胡扯,金三才没上过学。 他之所以识字,完全是他哥哥教的。 他哥哥才是上过学的人。 尽管小学都没上完就撮学了,但私下还是在自学。 算是同龄的小偷里最有文化的人。 虽然吹牛有些不打草稿,但暴君却是听什么信什么。 所以关于金三的话没有半点怀疑。 “哥你好厉害啊。” 两只黑葡萄般的眼睛闪闪发亮。 仿佛这一刻在暴君眼中金三就是万能的一般。 “嘿嘿,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啦。” 而这种崇拜的眼光对金三也很受用。 如果他是匹诺曹,此时的鼻子天知道要长成何种长度。 金三只是一脸得意的拍了拍胸膛,道: “想学认字吗?” “嗯嗯嗯,想!” “我教你啊。” 于是乎,从那天开始,金三开始教暴君识字。 当然,在这过程中,暴君还得帮金三打打下手,比如帮忙偷东西什么的。 起初,对于偷东西,暴君是有些害怕的。 但在金三的劝解下,以及拿出不存在的“盗圣传说”吹嘘,暴君也就自然而然的接受了。 暴君就如同是一张白纸。 只要谁对他好,那么那人就可以将他染成任何颜色。 而且他的确很好学,也忠心。 虽然迟钝和傻了点,但绝对没有白眼狼和二五仔的心理。 所以金三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弟弟。 但喜欢归喜欢,有时候骂还是要骂的。 毕竟不骂不长记性。 更何况金三本来就是个出口成脏已成习惯的人。 金三第一次对暴君破口大骂,甚至差点动手是某次偷肉的时候。 当时的两人,夜里偷偷去偷某个杀猪屠夫家的猪肉。 但是在得手之后,离开的途中。 暴君看到了墙角有一板鸡蛋。 他想要把这些鸡蛋也偷回去,如此一来哥哥肯定会更加高兴的。 然不料在下手的时候,把旁边桌子上的一个酒瓶给碰倒了。 第(2/3)页